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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如何申請?

  • 發布單位:桃園市觀音區公所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觀音區公所

1.年滿65歲,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 2.未接受政府公費收容安置者。 3.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中央主管機關當年公布最低生活費標準之2.5倍,且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5倍者。 4.全家人口存款本金、投資及有價證券按面額計算之合計金額未超過一定數額者。 5.全家人口所有之土地房屋未逾越合理之居住空間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