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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三節獎勵金

  • 發布單位:桃園市觀音區公所
  • 資料提供單位:桃園市觀音區公所

辦理發放三節獎勵金(春節、端午節、中秋節,每節2500元之福利措施;凡年滿65歲(原住民年滿55歲)之市民,設籍本市6個月以上且有居住事實者,請前往向觀音區公所社會課申請。(攜帶身分證及郵局存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