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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音區重病住院、喪葬補助

  • 發布單位:社會課

重病住院補助 :
3日至6日補助3千元
7日 以上補助 6千元
※設籍本區半年以上區民,重病申請補助需間隔滿六個月使得再次申請。
﹟應備文件:(三個月內提出申請)
-住院診斷證明書正本1份
-戶籍謄本1份(含個人記事需詳細記載)
-案主身分證、印章、郵局存簿
-代辦人身分證、印章

喪葬補助:5千元
※設籍本區半年以上區民死亡時,以配偶或直系血親為申請補助對象。
﹟應備文件:(三個月內提出申請)
-當事人死亡證明書正本1份
-除戶謄本1份
-申請人身分證、印章、郵局存簿
-代辦人身分證、印章

﹉ 貼心小叮嚀:死亡前若有住院可先行辦理住院補助後,再除戶申請喪葬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