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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選兒童及少年代表參與中央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事務相關小組原則修正

  • 發布單位:社會課
  • 聯絡人:麥佩琦

衛生福利部113年5月27日衛授家字第1130660560號函修正「遴選兒童及少年代表參與中央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事務相關小組原則」,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