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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桃園市新屋、觀音、蘆竹及大溪等區為辦理114年10月中、下旬豪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 發布單位:農經課
  • 聯絡人:許小姐、高小姐
  • 聯絡人電話:034732121#104、117

農業部114年10月31日農糧字第1141025169號公告桃園市新屋、觀音、蘆竹及大溪等區為辦理114年10月中、下旬豪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一、 公告事項

本次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及項目如下:

(一)新屋區:西瓜。

()觀音區:西瓜、芥藍、甘藍。

(三)蘆竹區:不結球白菜、空心菜、菠菜、莧菜、山茼蒿。

(四)大溪區:食用玉米、青花筍、韭菜、青蔥。

 本次救助額度

(一)西瓜:每公頃6萬2,000元。

(二)芥藍:每公頃4萬1,000元。

(三)甘藍:每公頃4萬7,000元。

三、 申請應注意事項:

(一)受理期間為114111日至1114(假日不受理),至公所一樓農經課辦理申報作業,逾期不予受理,未達20%者不予補助。

(二)應備文件:

1.土地權狀、第一類土地謄本或休耕申報書(擇一)。

2.申請人身分證、印章。

3.申請人存摺影本(建議農會存摺,如非農會存摺則需扣繳匯費)。

4.如受災害土地如非申請人所有,應檢附農業用地租賃契約書、私有耕地375租約申請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土地使用同意書(擇一)。

5.填寫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