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114年10月31日農糧字第1141025169號公告桃園市新屋、觀音、蘆竹及大溪等區為辦理114年10月中、下旬豪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一、 公告事項
本次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及項目如下:
(一)新屋區:西瓜。
(二)觀音區:西瓜、芥藍、甘藍。
(三)蘆竹區:不結球白菜、空心菜、菠菜、莧菜、山茼蒿。
(四)大溪區:食用玉米、青花筍、韭菜、青蔥。
二、 本次救助額度
(一)西瓜:每公頃6萬2,000元。
(二)芥藍:每公頃4萬1,000元。
(三)甘藍:每公頃4萬7,000元。
三、 申請應注意事項:
(一)受理期間為114年11月1日至11月14日(假日不受理),至公所一樓農經課辦理申報作業,逾期不予受理,未達20%者不予補助。
(二)應備文件:
1.土地權狀、第一類土地謄本或休耕申報書(擇一)。
2.申請人身分證、印章。
3.申請人存摺影本(建議農會存摺,如非農會存摺則需扣繳匯費)。
4.如受災害土地如非申請人所有,應檢附農業用地租賃契約書、私有耕地375租約或申請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土地使用同意書(擇一)。
5.填寫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