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用期間:自113年5月1日起至113年5月31日止(如延後所得稅收件,將按實際上班時數計算工資,疫情影響如擴大,本所可選擇提前終止僱傭關係)。
報名方式:請於民國113年4月12日下午5時前將「桃園市觀音區公所擬進用按時計酬短期人員簡歷表」送達或寄達本所(桃園市觀音區觀音里觀新路56號「觀音區公所秘書室出納鄭先生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所得稅短期人員及聯絡電話(如無法聯絡者,視同棄權),逾期視同資格不符。
待遇標準:以時計薪每小時183元。
甄試方式: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所網站。
備註:本次甄選,正取2名,得擇優備取若干名。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請貼足郵資,不足則以平信寄還)以利郵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