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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項目名稱申請說明線上申請處理時間類型
1農業動力用電證明

申請說明

約為 7 至 10 個工作日郵寄、既有系統
2養殖漁業登記證核發

申請說明

官方審核天數: 14 日(指市府端處理時效,不含區公所初審及補件時間)。郵寄、既有系統
3轉(契)作補貼及休耕給付申請

申請說明

區公所157日,市府7日郵寄、既有系統
4畜牧場登記

申請說明

10日郵寄、既有系統
5申請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及低利貸款

申請說明

申請期限:公告翌日起 10 日內(遇例假日照常受理或依公告順延)。
6農業機械使用證申請核(換)發及繳銷

申請說明

5日郵寄、既有系統
7農田受災救助

申請說明

申請期限:中央公告翌日起 10 個工作日內。
8辦理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查編作業

申請說明

受理期間:每年 5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逾期不予受理。
9農機補助

申請說明

請依公告受理期限遞件。郵寄、既有系統
10核發農業發展條例第38條之1土地作農業使用證明申請書

申請說明

21日郵寄、既有系統
11農業用地容許作農業設施使用申請

申請說明

21日郵寄、既有系統
12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

申請說明

21日郵寄、既有系統
13申請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農民資格審查

申請說明

49日郵寄、既有系統
14獎勵造林申請

申請說明

區公所7日、市府28日郵寄、既有系統
15申請公有零售市場攤(鋪)位招租

申請說明

17日郵寄、既有系統
16申請公有零售市場攤(鋪)位放棄使用

申請說明

16日既有系統、臨櫃
17申請公有零售市場攤(鋪)位轉讓

申請說明

18日既有系統、臨櫃
18申請公有零售市場攤(鋪)位變更使用人名義

申請說明

18日既有系統、臨櫃
19申請公有零售市場攤(鋪)位繼承

申請說明

18日既有系統、臨櫃
20簡易自來水申請

申請說明

區公所20日,市府30日郵寄、既有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