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職缺僱用至113年12月31日止。(年底契約期滿後,本公所將視工作表現及工程管理經費簽請次年是否續僱)。 (二)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及簡歷表(請至本公所網頁/相關資料/徵才資訊下載網址:https://www.guanyin.tycg.gov.tw/)、最高學歷證件影本、經歷證件影本、身分證(請註明-僅供徵才身分查驗用)、機車(或汽車)駕照影本,請以A4規格影印依序裝訂,於民國113年5 月 10 日下午5時前寄達或親送本公所人事室(非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信封上請敘明應徵「工務課工程助理」。(以上繳交之各項證件資料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除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甄選或錄取資格) (三)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所寄資料於甄選後逕行銷毀,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徵才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待遇標準:比照「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規定敘薪,每月薪資報酬為五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7,800整(須扣繳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自付費用)。 (五)正取1名、備取1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備取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辦理。錄取名單公告於本公所網站,及電話通知錄取人員辦理報到事宜,未依規定時間報到者視同放棄。 |